【本网讯】6月29日,江苏省洪泽县供电公司组织人员突击检查了农电服务公司5辆外出车辆的审批单和实际去向。此举,是该公司强化农电公司、农电服务公司和农村供电所“三农”车辆管理的一项有力举措。
今年以来,洪泽县供电公司参照本部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 “三农”车辆的日常管理,重点抓住油料、修理两个关键环节,制定了管理细则和分级考核制度,细化责任,从严考核。“三农”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和行车日志制度,在服务范围和工作职能内的用车,由三个部门负责人审批;超出范围及部门用车,由上一级分管领导审批。
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记录台帐,所有车辆的出车事由、时间、去向等必须详细记录,以便检查。农村供电所的车辆还要纳入所务公开,及时进行阳光公示。严格油料使用和车辆修理管理,针对加油记录,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核对车辆码表,考核油料使用。
未经车辆主管部门审批鉴定,擅自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此外,加大考核追究,发生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非专(兼)职驾驶人员驾驶“三农”车辆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未履行派车申请手续或擅自改变用车用途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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