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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兰溪市供电局举行安全安全责任承诺签名活动

作者:滕健    2011-07-20

【本网讯】日前,兰溪市供电局举行职工“四不伤害二不做”安全责任承诺横幅签名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水平,全面防范安全事故风险,确保迎峰度夏及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四不伤害、二不做”,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保护别人不受伤害;我不做不安全的事、不安全的事我不做。通过安全承诺签名活动,使每位职工自觉地承担起生产过程中的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地杜绝、制止违章行为,自觉地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安全互保责任。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做到“五明确”: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安全措施、明确工作成员、明确安全互保对象、明确“四不伤害”“二不做”责任。担负起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又要珍惜别人生命的崇高职责。

工会办负责人在签名现场介绍,该局通过承诺签名,目的是不断提醒职工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身边的人负责,扎实安全生产基础,精益安全生产管理,成就我们共同的事业,打造我们美好家园。

据了解,该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上半年来,根据省公司、金华局“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以“抓执行、抓过程、建机制”为主线,固化安全规章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和过程风险控制,推进设备安全“红线”管理,安全生产总体平稳,至7月18日,全局安全日累计2100天。

标签:安全责任,安全生产,兰溪市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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