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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河南省开封县公司夏季电网有了“监护人”

作者:王建洲    2011-08-08

【本网讯】8月7日,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召开夏季电网安全运行“监护人”分析会,这标志着该公司在迎峰度夏工作中的“监护人”制度正式执行。

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为力保辖区电网平稳、优质、安全运行,紧密结合夏季特点,将线路、配变、台区等电力设施按不同的区域划分了相应的安全运行“监护人”。“监护人”大多是该公司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基层供电所所长、变电站站长,他们不仅要保证本辖区内电网运行安全,而且要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消缺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该公司还与“监护人”签订电网保护责任书,落实监管措施,并且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自该公司8月1日此项制度试行以来,共制止了线路通道内违章建房4起,制止可能造成破坏电力设施的施工近18起,清理线路通道内植树215余棵,清理线路外超高树木79余棵。

标签:开封县公司,电网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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