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增强供电员工的法制观念,提升电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的宣传实施工作,兴安电业局周密部署、全员发动,采取多种形式掀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形式、对角度、多场合宣贯活动热潮。
为确保《条例》宣贯工作落到实处,该局采取六项措施营造学习宣贯氛围。
一是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要将《条例》精神传达贯彻到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结合全局实际情况,编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贯计划下发并予以执行;三是结合电网安全生产实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针对事故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剖析;四是在现有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下,认真调查明确单线单变运行实际情况,各地区负荷比例情况,分析发生n-1、n-2故障,系统损失的负荷是否能达到《条例》所列事故等级;五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条例》答题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掌握事故报告的具体规定、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违反《条例》的应承担的责任,提高电力企业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六是在全系统主要办公场所和营业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板报、墙报、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条例学习宣贯氛围。
通过学习宣贯,强化了每位员工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安全理论水平,为推进本质安全建设,实现该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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