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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河南省开封县供电公司为移动电源设备建“户口簿”

作者:王建洲    2011-10-10

【本网讯】10月7日,开封县供电公司与42名拥有移动电源设备的用电客户签订了自备电源安全协议书,界定双方责任,规避安全风险。

2011年开封县乡镇的经济快速发展,不少客户纷纷购买移动式发电机或自制小型发电设备,以备应急使用。客户使用时,如将自备电源并入电网,易发生反送电或农触事故,而且移动式发电设备体积小,携带便利,供电部门管理难以掌握,成为电力生产安全的一大隐患。针对这一情况,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签订自备电源入网安全使用协议书的方式,加强和规范移动自备电源的管理。

该公司在国庆假期期间派出专人深入15乡镇,对移动式电源设备进行“拉网式”摸底普查,立帐建户。普查中,他们有重点地走访了多个大客户,对移动式电源设备的型号、发电容量等一一登记入册,并颁发使用许可证,规定客户使用移动式电源设备必须采取可靠反送电措施,设备转接和出让必须到辖区供电所登记,以便跟踪管理。

该公司将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用电客户走访,了解移动式电源使用情况,还将对移动式电源拥有人或使用人进行安全培训。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开封县供电公司,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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