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从日前温电安〔2012〕38号《关于表彰2011年度综治、交通、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获悉,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荣获2011年度温州电力局综治创安工作先进集体荣誉。据悉,该局在2009年1月荣获温州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后,2010—2011年该局又连续两年获得温州电力局综治创安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2010—2011年,该局始终把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创安”活动为主线,促进综合各项措施的落实,把“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保卫工作方针,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创安”活动的全过程,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内部的安全。同时,加强保卫、电力设施防范的建设,逐步完善安防覆盖面,开展重要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深入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发挥“警企联络协作”机制,提高了社会大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保障洞头电力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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