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会联合表彰了2011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被授予“2011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该公司系统内宁波电业局、温州电力局等26家单位同时受到表彰。
2011年,浙江电力公司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加强内部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大力检查整改内部安全隐患,积极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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