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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修武县电业局上牢安全“防护锁”

作者:李建强    2012-05-21

[本网讯]“为了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无事故,我们对原‘三措’进行修订完善,希望大家认真执行。”5月21日,在修武县电业局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上,该局生产副局长范不井要求各生产部门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三措”管理办法。

“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是保障电力企业施工改造、检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必循的措施。修武县电业局在2010年“三措”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强了安全性、实用性、操作性。修订后的“三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凡涉及变电站设备全停、大型施工、多班组工作、基建及改造工程,必须制定相应的“三措”,提前报送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核,局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施工方案后方能施工。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还要进行总结,总结包含“三措”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施工“三措”归档保存。施工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施工单位领导对“三措”的实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履行“三措”的单位或个人对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考核。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修武县电业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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