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适应新形势下电力安全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传递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衡量和检验各级安全生产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安全工作中的到位情况。9月17日,贵州赫章供电局出台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规定(2012版)》,使各级安全管理和生产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调配合、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真正做到有章可询。
该《规定》从决策层、中层管理、执行层三个方面规范了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时限,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频次,安全检查要求和次数,领导每月深入现场检查和参加基层安全活动频次,重要设备和设施设运时的到位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通报的阅批率等进行了硬性规定。并对未按到位规定执行的人员,按次给予100元至12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据了解,该局早在2006年就曾制定过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规定,其间也作过一些修订,但随着南方电网规范化、一体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多数条款也不适合当前岗位设置要求和新型电网管理的需要。这次出台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到位规定,严格按照一体化管理设置要求,涵盖了47个岗位,有效杜绝了责任缺位、协调不及时和相互推诿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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