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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金湖供电安全工作获省市公司表彰

作者:刘仁军 周福泉  2013-01-14

【本网讯】1月10日,江苏金湖县供电公司被省、市公司分别表彰为201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金湖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电网安全年”活动,以防止“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为主线,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促进员工素养职业化、风险管控流程化、隐患治理常态化、检查监督专业化、应急管理实战化、责任追究制度化,维护企业安全稳定良好局面。确保了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现连续安全生产10423天无事故。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安全表彰,金湖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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