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目前已进入春暖花开的季节,各地相继掀起了植树造林的热潮。植树造林这本身是件好事,据笔者在基层了解到,在农村植树过程中,线树矛盾越来越普遍,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其劝告,盲目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植树,给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规定:10KV线路两边5米以内、35KV至110KV线路两边10米以内、220KV线路两边15米以内、500KV线路两边20米以内被称为“线路走廊”区域,均不得栽种树木和其它建筑物……
实话实话,在广大农村地区,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造成此类事故的时有发生。如果违反以上规定,一旦树木倒伏和树枝触及输电线路,极易造成输电线路相间短路、断线落地等事故,轻者会发生跳闸停电后造成损失,重者能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悲剧,还会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线树和谐共处,必须从源头上遏制和避免线路通道内违章植树现象。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早计划:供电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早地对电力线路通道内禁止植树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讨论、研究、制定和落实清障计划和工作措施。早宣传:在植树节到来之前,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并公布了电力设施保护举报电话,向村民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形成强有力的声势。早行动:做到“早”字当头,根据以往处理线树矛盾清障工作经验,加大对辖区内高低压线路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力度,着重排查、统计线路通道内树木障碍和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超高树木,然后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确定清障方案;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绿化主管部门沟通,提前介入到各类植树活动中。总之,切忌在输电线路下和电力设施内植树造林,以确保电力大通道运行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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