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26日下午,江苏洪泽公司联合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在洪泽高涧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校园行活动。
本次活动是今年洪泽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之一。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现场向市实验小学师生发放八百余份由公司专门印制的“安全用电宣传单”;二是给小学生们上了一堂安全用电知识课,重点介绍适用于小学生的安全用电常识,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三对学校的配电房、教室等重要场所开展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帮助学校排查安全用电隐患并指导其整改。
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受到了县消费者协会领导及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让“安全用电”的意识根植学生们的心中,进一步提升了洪泽县高涧小学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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