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连日来,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各供电营业所、检修(建设)工区、调控中心以第三轮安全性评价为契机,组织人员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自查工作。
3月20日—5月7日,该局各基层单位对照《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原则,保证查评结果的真实性,从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三个专业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核对、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的整改计划。
为进一步夯实全局安全基础,该局将安全性评价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安全性评价工作要求,该局细化了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第三轮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业查评小组,同时对动员布置、单位自查、自查整改、局复查、总结汇报等各工作环节进行了具体的时间安排,要求基层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实现超前控制,偏差管理,确保安全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该局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笔者介绍:“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实施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是供电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具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有力工具,我们将通过开展新一轮安全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预控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据悉,该局此次开展的安全性评价活动时间跨度为9个月,即3月至11月,分为自查、局检查、整改、迎接市局检查的四个阶段。下一阶段,该局各专业组按照安全性评价标准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查评,并针对各单位自查和局专业组查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扎实推进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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