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触电、电弧伤害、高空坠落、倒杆等事故一直以来都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典型事故。”说起现场作业安全事故,江门供电局安全监察部的方国卫随口可以说出许多。在他看来,要保证电网连续长周期安全生产,靠的不是运气。
为有效控制现场作业风险,防止事故发生,江门局推行“3+20”联合督导,严格落实违章处罚扣分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在控。2006年至今,江门局连续安全运行已突破3000天。
“3+20”扩大安全督查力量
近年来,围绕安全风险“可控、能控、在控”的思路,江门局实行“1+12”联合安全大督查(1个督查大队,5个二级部门+7个县区局),加上移动视频督查、重点工作督查、第三方督查等多种形式,通过加强引导、疏导,实现“督”与“导”的融合。
“近两年,进入江门参与电网建设的承包商越来越多,部分承包商存在侥幸、贪方便心理,不配合我局严格执行‘十个规定动作’,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江门局安全督查大队长邹锐胜介绍说,针对这一情况,该局进一步落实风险闭环管控,强化安全监管,去年11月,在原来“1+12”的基础上,该局又构建了“3+20”分层分级联合督导模式。
“3代表业主、承包商、监理;20就是20个督查力量,包括5个二级生产部门、7个县区局、6个多经企业以及2个监理单位。”邹锐胜说,“3+20”督导模式就是从业主、承包商、监理出发,开展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化督导,实现整体统筹联动、局部自主管理。
“以前只有安监部的人员进行现场督导,力量薄弱,加上作业现场点多、面广,督导人员不可能走到每一个现场。随着承包商和监理的加入,扩大了我们的督查力量,通过这样一种联动,也强化了安全监管的力度。”据邹锐胜介绍,这种督导方式也是为了让承包商在业主督导力量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逐渐实现自主管理。
据统计,2012年,该局共督查1.7万处,发现并纠正违章或安全隐患568起。今年1至5月,共督查4608处,发现违章141项,整改率100%;共发现隐患448个,已完成整改418个,整改完成率为93.3%。
扣完安全分需待岗培训3个月
“凡是无票操作、进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等行为,一律扣12分并待岗3个月,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及格后再重新上岗。”邹锐胜说。江门局设有一支安全督查大队,他们好比交警,负责维护电网生产作业秩序,对违反安规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导,并根据违章处罚机制实施扣分处罚。
“很多施工人员经常都是为了应付,看到检查人员一来就戴上安全帽,检查人员一离开就取下,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邹锐胜说。针对这一普遍现象,江门局在2007年就制定了承包商违章处罚标准,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协议书(安全合同)等手段,要求施工人员刚性执行“十个规定动作”。
为规范各层级管理责任和员工安全行为,该局还制定了《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机制》,在一个年度内,赋予每位员工安全考核基本分12分,不同的扣分对应不同的处罚。其中,扣完12分或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并待岗培训3个月,重新进行安规考试,经考核及格方可重新上岗。
一系列的安全管控措施,使该局不规范使用作业表单等违章情况大幅下降。“现场违章率从2006年的12.5%下降到2012年的0.42%,违章或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控制。”邹锐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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