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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东山供电:村所共建 保障农村用电安全

作者:朱可惠  2014-09-19

  【本网讯】9月17日,国网福建省东山县供电公司杏陈供电所所长唐友堂和杏陈镇张家村村长林裕顺共同在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协议书上签字,达成村所共建协议。至此,该所与其辖区内的10个行政村悉数达成协议。

  为切实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使农村群众用上“安全电、放心电”,推动构建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环境,国网东山县供电公司于今年5月份开始推进“村所共建”活动。通过签订供电所与村委会《农村用电安全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双方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

  “通过共建,我们村委会和供电所之间的沟通更顺畅了,用电需求的满足更高效,我们村里也更清楚要为村民的用电安全做些什么了。”张家村村长林裕顺很感谢杏陈供电所能主动与村共建。

  笔者了解到,该公司各供电所与辖区行政村共建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电企业根据用电村的用电需求,及时调整、更新和增添高、低压供电设施,切实保证广大用户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村委会配合供电企业做好辖区内电力设施新建、改造、施工、维护工作,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投运工作,排除各种施工干扰和阻挠;双方共同解决“三线”同杆问题和进行安全用电和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专变线路设备的产权分界及事故责任归属等。

  通过“村所共建”活动,建立起供电企业、乡镇、村三级良好沟通机制,发挥村级机构影响力,协调乡村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赔青、树障清理等难题,营造和谐用电氛围。目前,该公司6个供电所已同47个行政村签订了共建协议,签订率达82%。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农村,用电安全,东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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