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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言

沭阳供电公司:“记分制”考核安全责任缺失行为

作者:魏家晋 孙爱功  2018-12-25

  农村电气化网讯:12月20日,沭阳县公司出台“记分制”安全责任缺失考核办法,重点对各级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在各类检修、施工现场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旨在严控现场各类违章,确保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落实、落地。


  据介绍,该办法以记分制和经济处罚相结合,规定全员安全责任缺失管理总分均为100分,根据全民工、农电及社会化用工等不同的人员性质,分为三个档次予以对应分值的经济考核,记分考核期为一年,年终结零。同时,列举了不同等级的违章内容及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其中,触碰9条严重违章红线的扣100分,并责令停岗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I、II、III类违章的扣除对应考核分值,累计扣分达50--70分的,分别予以班组、部门或公司待岗处理,经培训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并与所在部门的年度评优挂钩,个人被累计扣30分以及部门(单位)有1人被累计扣50分或2人及以上被累计扣30分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此外,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及责任人所在的班组(供电所)长负连带责任,按责任人50%及以上额度给予扣分及经济处罚,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按每处施工现场予以扣部门(单位)绩效考核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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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沭阳供电,记分制,考核,安全责任,缺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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