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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价上调:平均每度涨2.49分 北京暂不涨

作者:王冰凝 郭晓军  2006-06-30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从6月30日起,全国范围内上网电价再次上调。根据已披露的信息,各省调整幅度并不一致,最低为江苏的0.4分/千瓦时,最高为山东的2.09分/千瓦时。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6月30日起,调整华北、南方、华中、华东、东北和西北电网的上网电价。公告称,本次调整上网电价主要是解决煤价上涨、电厂脱硫改造等矛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煤电联动,适当提高上网电价;烟气脱硫成本增支提高上网电价;对部分仍保留超发电价的省取消超发电价。

北京居民用电暂不受影响

据新京报报道: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28日下发特急文件调整电价,并于今日开始实施电价调整方案。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元/千千瓦时,相当于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494分钱。此上涨幅度主要指企业用电,上海、江西、重庆等地区居民用电也将上调,调整幅度根据各地区情况具体测算,但北京居民用电暂不作调整。该电价调整方案将于6月30日开始实施。

本次煤电价格联动的范围包括除新疆、福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及河北之外的25个价区。平均火电上网电价提高8.95元/千千瓦时,影响销售电价提高9.79元/千千瓦时,平均联动煤价为23.78元/吨。其中25个联动调价价区平均上网电价提高1.174分/千瓦时,平均联动煤价达到29.88元/吨。

文件称,由于库区移民等原因,部分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也将上调,但上调前必须召开听证会。其中江西、四川、重庆已经召开听证会,确定居民用电价格分别上涨1分钱、8分钱、1毛6、5分7.华北地区的河北、天津和内蒙古西部将上调居民用电价格,但北京暂不上调;华东地区仅上海将上调居民用电4厘4,浙江、江苏、福建均不调整;其他地区还包括云南、青海、甘肃、新疆等地将上调居民用电。

另外,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办法,标杆电价水平应随煤电价格联动水平而提高或降低。

此次方案中,对执行火电标杆电价的电厂,按照本价区煤(运)电价格联动上涨幅度同步提高。同时,对竞价上网的电量同步按照本区域煤(运)电联动标准加价。

一电力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电价调整弥补了去年煤电联动不到位和今年电煤合同涨价给电力企业带来的缺口。但由于受到电价总水平控制等因素影响,调整幅度低于原测算方案。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价,北京,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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