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安徽省电力公司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涉及不正当交易的相关制度及行为的通知》,全面部署公司系统集中清理和纠正涉及不正当交易的相关制度及行为的工作。
《通知》要求,公司各单位及公司本部各部门对现行的经营、管理、业务等相关方面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会议纪要等)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重点清理电力工程建设(包括基建、技改、大修及业扩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电力调度、电费结算、关联交易以及多经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营、管理、业务制度。明确规定:对存在保护不正当交易行为或违法违规的相关制度,应予以废止,或对相关条文予以废除;对可能诱发不正当交易或可能引起相关歧义的制度或条文,应予以修订;对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利于正当交易或公平竞争的制度,应予以废止或对相关条文进行修订。《通知》同时要求,在清理的基础上,对缺失或不健全的相关制度进行补缺补差,做到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而建立防止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清理制度的同时,要按照“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对2001年以来已经发生的涉及不正当交易的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认真清理,特别是要注意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清理,做好自查自纠。
《通知》还对相关责任部门、清理时间要求以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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