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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销售电价七月一日起上调 民用电每度涨0.0083元

作者:孙存华  2006-07-04

(本网讯)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从7月1日起全国各地销售电价将小幅上调,主要解决铁路煤炭运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库区移民生活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据江苏省物价局透露,在此次全国性调价中,江苏省销售电价将平均提价2.34分/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上调0.0083元/千瓦时,每户家庭每月电费支出可能会多出1元钱左右。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江苏省城乡居民用电价格因国家征收库区移民扶持基金而提价每度8.3厘,由于库区移民扶持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召开听证会。南京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地区,居民用电峰时电价将调整为每度0.5583元,谷时电价每度0.3583元。为进一步减轻学校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因此各学校用电价格也将同步上调8.3厘。江苏省出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目的,还将商业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与其他照明用电价格并轨,并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用电价格。此次调整中,非居民生活用电及非普工业用电价格上调2.8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上调1.8分钱,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则上调了1.9分钱。为方便电费收取,电网公司在向用户收取电费时采取四舍五入到分的方法结算。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江苏,电价,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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