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发改委通知,省电力公司目前正加紧做好地方公用电厂电量的统购统销工作,争取实现所有地方公用电厂的发电量都由省公司统一收购销售。
目前,河南省地方公用电厂所发电量大部分上省网销售,上网电价由省发改委制定。此外,每年大约有40亿千瓦时的电量上县网销售,上网电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由于上县网的电价一般高于上省网的电价,因此出现了地方公用电厂受利益驱动而下省网的情况,造成电价秩序混乱。今年5月底,省发改委下发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明确上县网的地方公用电厂电价的制定权归省发改委,电量由省电力公司统购统销。在具体操作中,地方公用电厂上省网后电价暂时维持不变,在全省趸售结算价统一调整前,省公司暂按这部分电量的购进价与县电业局结算。随着上网电价改革的逐步推进,最终分步归并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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