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营销服务

营销服务

发改委确定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三原则

  2006-07-31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会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但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改革将按照“积极稳妥、综合配套、创新机制”的原则推进。这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日前在广东省举办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论坛”上透露的。

“煤、电、油、气、水”统称为基础能源,构成能源消费和生产的主体。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带来能源价格水平的提高,而能源价格提高必然连带反映到物价水平的变化。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对第一、二、三产业各行业的影响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会比较明显。专家们在论坛上指出,就广东而言,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增加数百亿元的成本压力。

毕井泉指出,改革的原则:

——必须积极稳妥;

——综合配套,通过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相关行业的体制改革,建立能够促进资源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创新机制,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既要理顺价格关系,促进资源节约,更要注重建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发改委,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原则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2,010-63231638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