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电监会了解到,电监会对今年华中(河南)电网“7·1”事故的调查已结束。调查结果显示,继电保护误动作、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等是引起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电监会相关人士同时透露,事故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罚。
2006年7月1日晚9时许,华中(河南)电网发生重大电网事故,导致华中(河南)电网多条500千伏线路和220千伏线路跳闸、多台发电机组退出运行,电网损失部分负荷,造成河南5市停电,并影响到周边湖北、湖南、江西等各省电网。
这次事故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国家社会经济等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发生后,国家电监会立即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电监会的调查分析认为,华中(河南)电网500千伏嵩山至郑州第二回线路保护装置误动作,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500千伏嵩山至郑州第一回线路应接入“报警”的“过负荷保护”误设置为“跳闸”而动作,是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500千伏嵩山变电站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是本次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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