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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五大措施关停小火电

作者:费杨生  2006-11-29

△某地一发电厂本报资料图片本报记者费杨生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在加快制定《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并在电力调度、差别电价、上网电价、排污费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   

该意见的讨论稿初步提出五大政策,主要包括: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高效、清洁机组发电;在未实施节能环保调度的地区实行差别电量计划;加强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对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国家规定的基金和附加费等。   

此外,电源项目的规划安排将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并对关停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和电力企业给予倾斜;替代一定容量关停机组并妥善安置关停机组职工的电源项目,将优先纳入国家电源项目建设规划。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赵小平强调,小火电机组比重高一直是电力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已成为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目前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达到29.4%,关停任务很重。   

能源局有关人士还介绍,“上大压小”措施主要是在总结河南、广东等省作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河南省的作法主要包括:将小火电企业由县级电网企业调度改为全部由省级电网企业调度,实行差别电价;省电力公司、关停企业和所在市政府三家签订关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对签订关停协议的小火电机组,在关停后两年内仍安排一定的发电量计划指标,通过出售电量指标给大机组代发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用于人员安置和产业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小火电机组改造为秸秆发电等等。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发改委,措施,小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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