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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发布500千伏电网运营及跨地区电能交易监管报告

  2006-12-06

国家电监会11月22日发布2006年第5号专项监管报告——《全国500千伏电网运营及跨地区电能交易监管报告》。

为进一步促进跨区电能交易,加强优化调度,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500千伏(330千伏)电网特别是跨区跨省电网输送能力,规范电网经营,促进电力市场建设、电网公平开放和电力可持续发展,2005年12月至今年5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进行了全国范围内500千伏电网运营情况及跨地区电能交易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了监管报告。

《报告》披露,继1982年河南平顶山至湖北武昌的第一条500千伏线路投运后,我国500千伏(330千伏)输变电工程迅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建成总长度为76632千米的500千伏(330千伏)电网,总变电容量达30731万千伏安。我国基本形成500千伏(330千伏)的主干网架,覆盖了除新疆、西藏、海南省以外(未含台湾)的大部分地区,并实现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网的互联。

近年来,电力企业通过采用先进控制和输电技术、加强运行方式管理和实施电网改造等手段,使电网输送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今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顺利完成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工程项目1401项,累计提高输送能力4926万千瓦,其中500千伏(330千伏)电网累计提高输送能力1578万千瓦;南方电网公司使云南、贵州送出分别增加了100万千瓦和40万千瓦,显著提高了西电东送通道能力。

《报告》评价说,各电力企业充分利用水电资源和发挥跨区跨省联络线作用,加大地区间余缺互济力度,促进了跨地区电能交易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缓解了部分地区缺电局面。

《报告》同时指出,目前500千伏电网运营和跨地区电能交易尚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500千伏交流线路输电能力未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输送能力发挥不足、部分线路输送能力受到限制、部分线路利用率偏低和500千伏变电站容载比总体上偏高。二是随着各区域电网不断发展、负荷不断提高,区域之间联络逐渐加强,大电网特别是交流同步电网稳定问题将更加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规划体制亟待加强,电网产权划分不规范,电网线路建设矛盾突出。四是跨区电能交易机制尚待完善,问题主要有电能交易透明度不高、电价机制问题比较突出、省间交易壁垒重新显现等。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电监会提出意见及建议:一是努力提高驾驭电网能力,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度重视对大电网运行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电网运行管理水平;在电源电网规划上充分注重电网安全;加强厂网、网间协调运行。二是提高500千伏电网输电能力和利用率。三是维护电力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电力规划体制。强化电源电网规划执行的统一性,对电源和送出线路实行捆绑核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规划事权上的职能,明确政府规划与企业规划的关系。四是加快电网建设,实现电源电网协调发展。五是进一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区域内发电侧竞争上网机制,扩大竞争上网机组范围;抓紧建立双边交易机制,鼓励发电厂参与跨地区长期合同交易,积极推动配电企业和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六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电力监管。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特别关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反映出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调度的监管工作,适时建立电力调度监管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监会,电网运营,跨地区,电能交易,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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