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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铅企业将被依法停限电

  2006-12-14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因企业违规生产、排污导致的严重铅污染事件,落后的铅冶炼工艺产生的大量铅尘、铅酸蓄电池生产中排放的铅尘和酸雾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国家电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配合做好铅污染防治工作,并将依法对部分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铅污染形势严峻,其主要污染源来自铅锌等矿的开采和冶炼、铅的工业应用、含铅汽油的使用等。电监会要求,电力企业应根据当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指令,对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部门认定属于“烧结锅”、“烧结盘”等落后炼铅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企业,以及由于超标排污、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的涉铅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对未执行依法停、限电指令,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供电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电监会同时要求,各派出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并将与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对涉铅企业的供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涉铅,依法,停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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