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在国家电网电力交易大厅正式启用之日,该公司与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十一五”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这份合同涉及电量近3000亿千瓦时,成为我国历史上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最大的一笔购售电合同。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表示,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时刻,标志着符合国情、统一开放的三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现阶段,我国客观上已经形成了由省级电力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和国家电力市场构成的三级电力市场体系。目前,大部分电力交易在省级市场完成;区域市场电力交易量保持较快增长势头,需要加快建设和发展;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的基本国情以及近年来煤电运矛盾突出的现实,客观上要求加快发展国家电力市场,在更大范围优化资源配置。2006年,国家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到1375亿千瓦时,比2000年增长50倍;2010年和2020年将分别达到3500亿千瓦时和15000亿千瓦时,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三级电力市场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借鉴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实施了电力交易和调度职能分开,在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分别设立了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刘振亚表示,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有利于各级电网调度机构集中精力,科学调度,保障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强化电力市场建设的安全保障;有利于理清调度与交易的管理界面,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市场服务水平;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开放有序、服务优质、利于监管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更好地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电力市场公平。
长江电力是我国最大的水电公司。2006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和三峡总公司就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由公司统一购销三峡电能中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份额。而根据该战略合作协议,售电方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签订了2 006年至2010年三峡水电站售电合同,合同涉及电量近3000亿千瓦时。
刘振亚表示,双方签订“十一五”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这既是双方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三峡电能消纳的重要实践,对于加快国家电力市场建设,推进“西电东送”战略,实施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在政府原则意见指导下,利用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长期合同的交易方式,为我国大型电源基地电能消纳提供了经验,是我国电力市场交易方式的重大创新。
根据合同约定,2006年至2010年期间,双方将按照“‘十一五’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方案”(尚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销售三峡电能。三峡电价按照受电省市电厂同期的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确定,并随受电省市平均电价水平的变化而浮动。
另据了解,目前,各网省交易大厅的建设也在抓紧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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