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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环保成本将计入电价

作者:赵艳红  2007-02-09

2007年,国家电监会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将环境保护成本计入电价成本。

国家电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07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推进和规范发电权交易。鼓励不同的发电机组之间开展发电权交易,制定发电权交易监管办法,用市场机制促进降耗环保目标的实现。研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机组的市场退出机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将环境保护成本计入电价成本。

此前,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已获得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的原则通过,该方案把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和土地等产品的定价中。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曾向媒体表示,该方案为今年资源能源性产品价格继续上涨定下基调。

2006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未能实现计划目标,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能源价格长期实行不完全成本定价,造成能源价格机制的扭曲,价格不能够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规律无法自动调节能源消费行为,使国家降低单位GDP能耗的努力收效甚微。

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发电机组能耗情况和污染排放情况;会同地方政府研究建立电力企业节能降耗的激励机制和具体措施;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为推进电力节能环保工作,电监会还将监管电力企业落实对污染企业的停电、限电措施。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发电企业节能环保标准,量化环保节能目标;推进电力行业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监会,环保,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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