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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中央电力企业获国资委表彰

  2007-11-08

<P>11月2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电力“中央集团军”载誉而归。</P> <P>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30家中央企业的领导从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手中接过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奖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荣获中央企业任期“绩效进步特别奖”;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获中央企业任期“扭亏增效特别奖”。</P> <P>据悉,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经营业绩,表彰了在第一任期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还部署了第二任期(2007~2009年)工作重点。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代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首批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P> <P>李荣融在讲话中说,中央企业在第一任期的三年中,圆满完成了业绩考核任务。纳入第一任期考核的147户企业,97.96%的企业完成了考核目标。其中,考核结果为A级的企业32户,占考核企业户数的21.77%;B级企业67户,占45.58%;C级企业45户,占30.61%。只有3户企业没有完成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为D级,仅占2.04%。</P> <P>据介绍,国资委奖励表彰中央企业的依据是,对任期考核结果为A级且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28户企业,以及经测算考核达到A级水平的2户董事会试点企业,授予“业绩优秀企业”称号。此外,根据考核办法,还设立了单项特别奖,对任期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和技术发明一等奖以上、承担牵头工作或主要研发任务并拥有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的15户企业,授予“科技创新特别奖”;对任期中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效益迅速提高和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最快、赢利水平显著增强的18户企业,授予“绩效进步特别奖”;对任期中扭亏增效较为突出的4户企业,授予“扭亏增效特别奖”。</P> <P> </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中央,电力企业,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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