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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电价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2007-11-16
<P>近期,西北电监局积极与西北五省(区)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全面启动西北地区电价检查工作。</P>
<P>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06]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运行设施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7]1176号),落实国家规定的上网、销售及相关电价政策,促进电力事业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下发了《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51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7年10月20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对各电力企业执行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及上网、销售电价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P>
<P>根据《通知》对检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西北电监局主动联系、协调辖区内各省(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相互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方案。截止目前,西北电监局已与辖区内的陕西省物价局、青海省发改委、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等价格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电价专项检查文件,辖区内的兰州电监办亦与甘肃省物价局联合行文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展开了电价专项检查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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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西北,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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