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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电力公司查访“问责制”亮相基层
作者:崔宏岩 2009-04-14
<P>伊犁电力公司伊宁市供电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注重实践特色,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出发,以培养基层员工素质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目的,将学习实践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行查访“问责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业务营销等各环节的监督力度,畅通公司领导到基层查访的快捷通道。 </P>
<P>4月12,伊宁市供电公司率先在伊犁州直9个县、市级供电单位中建立查访“问责制”。为将制度落到实处,该公司将问责权上移,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的问责督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带队负责责任制的落实,并制定了相应的问责计划和措施,将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基层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推问责和一票否决,对查访出对基层监督不力,致使发生安全事故和监管失职等现象的基层领导除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P>
<P>制度要求查访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五多”:即“多转”,要求查访人员“少坐办公室,多转基层点”,平时要深入生产服务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多提”,查访人员要坚持监督与预防并重,实行“每查一议”制,多沟通,多提合理化建议,并督促基层整改落实;“多管”,要求查访人员对查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证实,严格依照公司规定处理和纠正,不留后患;“多记”,要求查访人员坚持每月巡视查访不少于2次,并将查访情况详细记入“检查反馈记录单”;“多谈”,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和谈话制度,建立领导与基层的沟通,及时掌握基层员工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P>
<P>此外该公司还加强与7个辖区39名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联系,建立定期沟通座谈会制度,加大对基层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的暗访力度,做到及时联系及时反馈及时处理,从而确保基层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质量得到社会全方位的监督。</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伊犁电力公司,公司管理,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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