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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公司“六举措”保全年电费“颗粒回收”

作者:吕成波 尹淑红  2009-11-03

进入四季度以来,洪泽县供电公司针对当前电费回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六举措”,确保年底前电费足额回收。

加强电费催收力度,提高居民客户的电费回收率,该公司在发放“友情提醒缴费单”的同时,还采用“小喇叭进社区友情提醒”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催缴氛围;明确电费催缴责任,与抄收人员利益分配考核挂钩,形成电费按时足额回收的责任体系;加强与银行各代收网点的沟通协作,督促其正常开展代收电费业务,保证代收电费渠道畅通;在确保每月完成上级下达的预收指标的基础上,继续对还没有实施预结算电费的一些小客户实施电费预结算;积极推广电子预托收电费业务,发现故障表计合法追补电量和电费,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严格控制电费金额“上结下不清”的现象,定期检查抄收人员的电费帐目和发票清单,确保电费金额“上结下清”,杜绝电费的呆帐、死帐现象发生。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洪泽县公司,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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