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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电业局阳光操作公示新电价

作者:孟  宁  2009-12-15

日前,黑龙江伊春电业局在电费价格调整后,积极做好电价调整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宣传告知,施行阳光操作让客户放心。

电价调整后,伊春电业局宣传部门立即与当地主要媒体联系,通过《林城晚报》、伊春广播电台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了电价调整的具体内容和伊春电业局采取的服务措施。营销部门印制了电价调整宣传单,使广大客户对新电价及时了解、掌握;在13个供电局设置电价板,将新目录电价在供电营业厅进行公示;对重要客户实行上门主动宣传电价政策,同时对100千伏瓦以上的非居民客户重新签定供用电合同,增加明确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合同条款;客户还可通过95598客服电话了解电价详情,对于客户的疑问,客服人员不但通过语音解答,同时还登记在册,告知所属供电局上门解释。

截至日前,伊春局所属供电营业区,客户对新电价告知工作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伊春电业局,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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