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日8日连云港市公司召开2010年法律专业工作会议上,灌南县供电公司获得2009年法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切实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健全,坚持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保障依法治企工作落到实处,该公司做到普法经费、思想认识、工作措施“三到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做到人员、时间、内容、阵地“四落实”。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公司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考试和法制知识竞赛,及时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学法用法动态上网,开展网上学法和普法宣传教育;在经营管理上,该公司注重把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相促进,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管理依法决策,规范各类合同管理,履行合法权益;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和事前防范,将案件管理关口前移;汇编历年典型案例,开展典型案例交流;开展“送法下乡宣传行”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录音、散发宣传单、摆放展板和宣传漫画、张贴宣传标语、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将《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田间地头、乡村集市;实施警企联动,成立电力警务室,为电力发展保驾护航。
标签:灌南,法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