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从南昌市公安局传来喜讯,新建县公司荣获2009年“内保工作先进集体”。继06、07、08年获得“内保工作先进集体”后,第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新建县公司始终把单位内保工作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圆满地完成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成立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公司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及时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不留隐患。三是广泛开展治安安全宣教活动,定期组织公司干部员工观看学习安全教育专题片,2009年共张贴各类安全宣传图片、标语、横幅等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制作宣传专栏6期。2009年无一起治安案件发生,得到上级主管单位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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