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省、市公司对兴国县农网扩需项目计划、进度、物资、财务、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结算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兴国供电公司四项措施做好检查工作准备。
一是要求各基层单位凡是2009年批复立项的工程(冰灾完善、扩增第三批)必须在2010年4月中旬前完工并上报工程结算。
二是公司计划发展部联合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公司各基层供电所的扩增第三批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
三是对基层单位未按时整改及上报工程结算的部门不予批复2010年立项工程。
四是对有实施工程量但未实际测量,虚报结算弄虚作假的部门,交由公司纪检、审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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