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 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浙江省电磁辐射监测站、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甘肃省电磁辐射监测站等单位对330 千伏双湾输变电工程与金昌输变电工程进行了工程建设环保验收审查。
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随机从全国抽调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利用两天时间对330千伏双湾及金昌输变电工程进行了现场查勘,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环保敏感点进行了调查,最终评审组认为:本次验收的两个输变电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得到落实,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国家级环保验收。
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要求必须履行两项程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完成环境保护验收。
作为工程属地化管理的金昌供电公司近年来通过加强基建工程环保精益化管理力度,确保了输变电工程环保手续齐全,使工程建设与环境和谐发展。
该公司在工程前期与建设过程注重“点线面” 的结合,即一是“把住点”,在输变电工程设计阶段,在变电站选址、进出线选线等工作中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减少开挖范围及对林木的破坏。二是“管住线”,通过同塔双回、大截面导线、优化杆塔的对地距离等技术措施,减少输电线路走廊占用、压缩输电线路走廊宽度,节约土地资源,减少了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三是“控制面”,始终贯彻电磁环境不是污染问题而是安全问题的工作理念,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使输变电设备周围的电磁环境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努力消除公众对有高压输变电设备就有电磁污染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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