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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延津县局积极宣传《供电监管办法》

作者:李瑞强 张振民   2010-05-10

从3月1日到5月7日,延津县电业局向用电客户发放电力监管办法宣传页1.03万份。

为更好地宣传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增加供电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延津县局高度重视,组织员工利用周休日时间进行学习,通过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现场提问、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员工将《供电监管办法》重点内容牢记于心。在城区供电营业大厅和供电所客户服务室公布电力监管常识和电力监管监督投诉电话“12398”,自觉接受客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并组织人员深入走访客户,广泛开展《供电监管办法》内容的宣传,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国家电监会在2009年11月26日公布了《供电监管办法》,该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本办法将作为供电监管部门的主要规章依据。延津县局通过学习《供电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供电企业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为营造良好的供电秩序,促进企业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标签:延津县局,供电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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