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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公司自筹资金护线路运行

作者:刘小莲  2010-05-25

根据省、市公司专业化管理要求,各县公司需参与所在地输电线路巡视维护工作。5月24日,南昌县供电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属地化负责的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每月完成一次巡视工作,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属地化负责的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每月完成一次巡视工作(根据季节性及重要节假日保电要求另安排特巡),并于每月20日前将线路巡视情况报输电管理所。巡视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绝缘子、爬梯、脚钉、线路通道、树障、周围房屋、建筑及施工情况等。若发现输电线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在第一时间与公司领导、输电管理所或市南昌输电分公司汇报;对危及线路运行的山火、鸟害、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外力破坏事件应及时汇报或当地制止,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控制;对危及线路运行的危急、重大缺陷及被盗、外力破坏等信息立即汇报运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该公司涉及的35KV线路20条,110KV线路1条,杆塔2520基。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公司在上级部门未下拨任何经费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对巡视到位和及时传递信息的单位,按每基杆塔30元/年的费用进行奖励。对因传递不及时或巡视不到位造成线路跳闸故障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南昌县,自筹资金,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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