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5月26日从江西赣州上犹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将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城区供电所除纯居民住宅楼(区),其他供电所除农村居民用户以外的公变客户开展一次电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该公司提出对于私自改变电价、分类电量比例等少收电费或免收电费违约金,为自己或亲友用电谋取私利的行为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于拒不自纠或者自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此次普查重点范围为县城和各乡镇圩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供电所应按流程进行整改到位,本应在供电所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查处,经公司抽查小组发现的,每例扣罚500元(其中所长和分管营销副所长各扣罚100元,台区责任人扣罚300元),并由供电所负责追回相应电费,如造成电费损失,则按损失金额的50%扣罚各相关责任人奖金。
据悉,此举是为了规范电价执行,防止电费流失,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通过开展此次电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更具体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电价执行情况,创新工作方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规范用电营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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