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南康市供电公司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用电检查的公告》,正式启动以查处违约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用电检查专项行动,以维护南康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水平。
据了解,此项行动从6月1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为期7个月,分为客户自查(6月1日—7月30日)、现场检查(8月1日—9月30日)、抽查整改(10月1日—12月25日)三个阶段,其中用电客户在自查阶段凡在7月30日前主动向供电公司申报存在的违约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该公司只依法依规追补电量电费,免予处罚;进入现场检查阶段,供电公司将组织人员进行用电检查,并依据电力法律法规对违约、违章、违法用电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该公司还设立举报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约、窃电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5kW以下,每次奖励200元;5-30kW,每次奖励300元;30kW以上,每次奖励500元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并设立举报电话:6616652 6626508 6621818 138707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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