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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供电局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督查规范客户受电工程管理

作者:蔡家友    2010-06-21

为贯彻落实《供电监管办法》和电监会电监稽查【2010】15号文件精神,认真查找客户受电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客户受电工程管理,严禁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水平和依法经营意识,贵州电网兴义供电局根据电监会电监稽查办《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实施的具体措施要求,于6月中旬联合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自5月初开始,兴供在贵州电网公司统一部署下,举全局之力深入推进“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对照“三指定”工作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治理工作实施严格考核,做到责任“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一律严肃追究责任人,确保“三指定”工作正常开展。要求各基层单位积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三指定”相关规定,主动向当地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动态汇报,各对外窗口做到“三指定”规定上墙公示。

6月14-18日,由该局领导带队的“三指定”专项治理督查小组深入基层,督查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基层单位自查整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题指导”。现场检查重点对各分县局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及落实情况、档案资料清理自查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无缝闭环”。 通过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分县局在专项治理过程中领导到位、人员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

标签:兴义供电局,三指定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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