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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供电公司: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作者:孔卫东    2010-07-06

7月5日上午,临泉供电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省公司人董工作[2010]39号文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临泉供电公司总经理张烁对“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行了宣讲,并就如何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了要求。他说,“四项监督制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情形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了对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同时,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审计、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用人选人的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是从制度上保证选拔德才兼备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 

张烁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按制度做事的自觉性,把制度流程变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熟知四项监督制度。干部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四项监督制度”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提高公司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标签:四项监督制度,临泉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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