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总工会等13部门在全省共同开展的“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中,莱西市供电公司再获2009年度山东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此次活动是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其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次创建活动。莱西公司这项荣誉的取得,将为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树立榜样,为建设“诚信山东”、“平安山东”、“和谐山东”,促进电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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