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宁供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晋宁县支行协商,降低了POS刷卡机手续费标准(由0.6%降低到0.5%)。目前,该公司正在考察移动收费终端、售电机等新型用电收费方式。
长期以来,晋宁供电有限公司向用户收取电费一直采用人工现金收费、银行支票转账收费、同城托收收费(后改为银行批量划拨)等方式,收费方式比较单一。由于用电客户数的大幅增加,收费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增加,同时也影响了公司电费回收效率。2008年,经与中国农业银行晋宁县支行协商,该公司委托农业银行晋宁县支行进行用电客户电费的银行代扣业务;2009年底,与中国工商银行晋宁县支行协商,安装了三台POS刷卡机进行刷卡收费,在昆阳营业厅和晋城营业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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