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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至公司:实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作者:杨慧    2010-08-03

为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国家电网四川乐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之规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据了解,为使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公司一是由具有较高安全技术水平和工业卫生知识,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职工组成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二是各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组织本工会小组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企业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交流经验,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三是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根据公司工会群众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年末进行工作总结;四是公司工会每年对各工会小组贯彻落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促使企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标签:乐至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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