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并网调度行为,合理调配使用现有的电力资源,确保兴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县电力的有序供应。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兴国供电公司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的管理的意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和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为基础,重新修订了《兴国供电公司并网调度协议》,并于8月15日至20日与调管的68家并网电站重新签署了《并网调度协议》。
据了解,联网后,对高效落实兴国电网关于统调电厂并网要求的小水电站,兴国供电公司将在上网电量上从优分配。
标签:兴国供电,并网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