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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分局举行《用户受电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签约仪式(图)

作者:林建敏 叶珊   2010-11-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依法保护用户受电工程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杜绝“三指定”现象,提高供电服务透明度,防范用户受电工程的廉政风险。11月9日下午,龙湾供电分局专门举行了《用户受电工程廉洁自律承诺书》签约仪式,分局副局长刘春强主持了签约仪式。

此次签约仪式参加对象为分局全体人员,具有重大的意义。大家纷纷排队签下承诺书,表示一定要遵守“三不指定”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履行承诺。据悉,此份承诺书是根据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浙江省电力公司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温州电力局局规局纪》和《温州电力局电力营销违章作业记分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分局员工严格按照“三不指定”相关要求,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实施“三指定”;在报装过程中一视同仁,绝不采用不同标准区别对待或故意刁难用户,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共同来执行“三不指定”相关要求,做到人人遵守,人人自律。认真执行“三不指定”的相关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分局大力倡导“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三不指定相关要求”,践行承诺,履行职责。

标签:龙湾,承诺书,龙湾分局,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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