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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局:推行“供电所长双休日接待日”活动

作者:贺玉光  2010-12-02

“刘所长,我想问一下,家里建房的临时用电报装手续如何办理,电费如何计算,电价是多少?”。“老乡,您好。临时用电报装手续应该走业扩流程,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和签订供用电合同,电费应按临时表计实际读数计收,电价按农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度电0.78元执行”。12月1日上午10时许,在卢氏电业局东明供电所营业厅,所长刘超利用双休日正在耐心解答辖区用户关于临时用电问题的咨询,这是该局全面推行“供电所所长双休日接待日”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卢氏电业局立足山区实际,全力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国家电网品牌形象。该局在全面推行“营业厅无午休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15个供电所营业厅设立双休日“所长接待日”坐席及党员示范岗标牌,细化 “接待”内容,受理客户关于电费、电价、业扩报装、故障报修等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对客户来访事宜,能够当场答复的给予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研究,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据悉,自今年八月份推行“供电所所长接待日”活动以来,该局共受理用户咨询70余人次,为客户解决各类用电难题40余个。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卢氏县局,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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