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河南省镇平县电业局重新修订下发了《供电所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客户对优质服务的意见纳入供电所绩效考评体系,这是该局为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质量、加强行风建设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新办法规定:供电所绩效考核体系中“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一项所占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客户对优质服务的意见分为“满意” 、“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每月由纪检监察审计部、农电工作部、市场营销部联合组成绩效考核小组,以供电所为单位组织召开优质服务工作考评会,现场向被考核供电所聘请的所有行风监督员和至少20名客户代表发放《供电所绩效考核评价表》,征求他们对供电服务和行风建设的评价意见,并汇总计算出客户满意率,乘以“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所占分值,得出此项工作的考核分数,参与被考核供电所的月度奖金核算,同时将该项得分记入供电所所长的绩效管理档案,作为其职级晋升、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使客户对优质服务的意见量化为供电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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