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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供电公司加强与县级政府合作

作者:张宝义 孙状   2010-12-30

2010年12月23日10时30分,辽宁大连供电公司与庄河市人民政府签署电网建设委托协议。此举贯彻落实了2010年4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政府签订的协议精神。庄河市政府是大连供电公司的首家签约单位。

随着发展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庄河迎来了新机遇。辽宁省委、省政府将庄河市列为辽宁省特别经济试验区,并正在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港区。预计“十二五”期间,庄河市用电负荷将呈现跳跃式发展。

大连供电公司重点加大庄河等地区的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十二五”期间,该公司计划投资13.6亿元建设改造庄河电网。2011年,将开工建设220千伏双利变电站,彻底改变庄河只有一座220千伏变电站的历史,同时新建、改造5座66千伏变电站。

辽宁公司已经把庄河确定为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示范县。大连供电公司以此为契机,加大低压电网改造力度,着力完善庄河配网结构,提高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尽快安装500千伏黄海站变压器,新建改造14座66千伏变电站,有效满足庄河地区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大连供电公司,合作,政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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